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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武汉市科协关于申报武汉市科协2019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汇聚创新发展新动能,打造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市科协研究决定,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项目为载体,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吸引海外科技人才回武汉创新创业。以“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为基础,建设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引进海外优质创新创业资源,探索离岸基地工作模式,通过国际新技术体验展示、项目人才路演、海外技术转移专员培养、项目甄别和评价等工作,吸引海外科技人才回武汉创新创业。

(二)助推武汉地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围绕提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提供创新创业咨询服务和创业辅导,引导青年科技工作者将奇思妙想实践为创新创业项目。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期间,举办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项目对接会、引智招商会、融合技术博览会,展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推进创新成果转化。

二、申报程序与项目管理流程

采取公开申报、形式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项目下达、绩效考核的管理程序。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科协,企事业科协,在汉高校科协,海智基地等武汉市科协系统有关单位。

(二)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和范围、绩效目标或预期效果不明确、重复申报及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而未能表达清楚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有较好的完成项目的基础条件,项目要求本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预期成果和绩效目标是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对目标明确、内容务实、绩效显著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四)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市科协其他资助项目重复。

(五)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

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五年内申报市科协学会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销立项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予通报。

(六)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武汉市科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打印一式五份报送至地大科协,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项目经审批立项后,各单位或个人要注意保存影像资料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项目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总结,用具体的文字、图像和数据显示实施效果。

市科协学会部负责项目申报相关解释。

校科协联系人:许南茜  金瑶

联系电话:67886142

电子信箱:1486237112@qq.com

材料报送地点:东区教学综合楼1603

 

市科协联系人:秦 冕

联系电话:027-65692041

 

附件:武汉市科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