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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免税申请工作流程

   一、国家减免税政策

根据税法要求,技术合同要交营业税及附加税。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国家对不同的技术合同给予了不同的减免税政策,只有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可免交营业税及附加税,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不减免。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减免税政策!!!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申请减免税条件: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合同应写明知识产权归属,需要开具《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根据有关政策的要求,在签订技术开发或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标题和内容中不得出现“咨询”、“服务”的字眼,不得有培训的内容,如有应注明培训的金额,或“免费培训”。

2.合同内容突出一个“新”字,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合同要体现出开发(转让)的新技术的特征,写明达到指标,领先水平,以及专利、获奖、国家项目等能够反映合同涉及技术先进性的情况。

三、减免税申请工作流程

3.1开发票前进行登记认定申请

认定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合同基础材料到科发院→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填报信息→中部中心综合服务市场办(以下简称中部中心)审核→在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填报信息→打印项目信息表并加盖公章→相关纸质材料交到中部中心综合服务市场办→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合同书一式两份(要求含一份原件,要有骑缝章,如果不便提供原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合同章),申请人到科发院科技事务中心进行登记(教学综合楼B座1613室 67884037),技术专利权转让合同还需附一份专利证书复印件。

涉密项目:网上系统登记时用星号代替敏感字眼,合同作脱密处理加盖合同章,保密委员会出具涉密证明,同时携带原件到中部中心和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合同登记打印材料:科发院指导申请人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http://210.76.97.54/userLogin.do,原http://www.ctmht.net.cn)进行网上登记,并与中部中心联系,审核通过后,打印《技术合同信息》一式一份。

在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http://218.104.98.197:8090/login.html)填报信息。

申请人申请用印单,到校办在《技术合同信息》上加盖学校公章。

申请人携带合同书一式两份和《技术合同信息》送到中部中心,由中部中心将材料送达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3.2技术市场办反馈登记认定结果

登记认定周期一般是15天,认定结果出来后,科发院打印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第二联和第三联交给财务处、同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上认定的技术交易额就是享受减免税的交易额。

3.3开具发票及经费上账

申请人到财务处科研管理科申请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须提醒财务处工作人员项目减免税情况。同时,在开上账单时,需要提醒工作人员项目减免税情况!申请人须保存项目到款的发票和到款凭单的电子档,即《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和《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档。

3.4到款后再次认定申请

项目到款后,申请人将准备好的《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和《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档,到科发院登录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服务平台上传。

3.5联系信息

科发院科技事务中心:教学综合楼B座1613室,67884037,67885043

中部中心综合服务市场办: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442号(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大楼9楼 一站式服务大厅915-1),地大东校区东二门旁边

联系电话:67883972

武汉市市场办:

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科技大厦9楼

联系人:满主任65692194

四、减免税申请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