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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湖北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作用,省环保厅、省司法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北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以下简称“省级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及专家人数

省级专家库下设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经济、其他类(主要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核辐射、环境法等)等7个领域的分库,每个领域拟遴选5—7名专家。

省环保厅会同省司法厅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人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适时启动遴选程序,增补专家数额。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专家,及时调整出库。

二、专家条件

入选省级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环境保护、审判、检察、公安、司法鉴定等相关专业或对口鉴定专业方面(包括在高校从事上述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高级技术职称;

(二)从事或参与环境保护、审判、检察、公安、司法鉴定相关专业,以及对口司法鉴定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三)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家和地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制度及技术规范;

(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五)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可以参加有关评审、评估和培训等活动。

三、专家工作内容

入选省级专家库专家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二)参加相关技术培训;

(三)承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环境损害鉴定评审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次遴选采取个别报名或由专家所在单位进行汇总并集中申报的形式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个人)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省环保厅,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

电话:67885042

邮 箱:kyc02@cug.edu.cn

附件

申 请 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电子照片

出生日期

健康状况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称、职级

评聘时间

行政职务、职级

任职时间

工作单位(详至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手 机

座 机

传 真

身份证号

电子信箱

研究方向

1.

2.

3.

研究特长[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经济、其他类(主要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核辐射、环境法等)等7个领域中选]

个人简介(500字以内)

代表性

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名称及出版

(发表)时间

本人贡献

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参与的环境损害评估项目或相关研究项目

本人贡献

获奖情况

序号

成果名称

获奖名称及等级

本人排名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从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经验等)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可选)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相关证明材料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