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金委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学校对国家基金2017年年度进展报告填报工作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基金委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请学院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负责人须于2018年1月3日前完成提交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填报注意事项:
1.报告正文需逐项填报,无需说明的栏目必须写“无”。
2.研究成果目录只能写2017年度的成果,SCI等检索论文发表时间以SCI检索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
3.论文成果按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既非第一作者又非通讯作者论文三类归类,应正确归类,同时,应列出全部作者。“标注”是指:论文标注了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排在第几就是第几标注。
需填报项目清单见附件。
咨询:自然科学处 67885043
科发院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