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奖励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30点击:

各学院、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

学校主要对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进行择优提名。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3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我校作为提名单位将统一向省奖励办提出申请并发放提名号和密码。

2.提名公示

我校提名的项目由科发院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参考附件4,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参与单位的公示应与我校公示时间基本同步,公示无异议需出具公示函,公示函须交予学校备档;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如不一致,均需公示。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完成人按照《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项目完成人于2023年11月1日起在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注册、登陆,选择省科学技术奖,凭申报密钥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合装成册,“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另加封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四、提名时间要求

1.2023年11月3日中午12时前,各二级单位将“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至科发院奖励办邮箱。

2.2023年11月6日左右,发放秘钥。

3.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校内形式审查及项目信息公示。

4.2023年11月20日,在线提交提名书主附件。

5.2023年11月21日,提交提名书纸质版。

五、其他说明

(一)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含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二)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需个人和单位用户共同操作。项目完成人请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系统后“绑定单位”。绑定后通知科发院奖励办。用已结题的项目或专利等成果进行登记。

(三)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5),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四)专家提名要求详见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310/t20231030_4919906.shtml

(五)参加2023年省奖复评后撤项的项目不得被提名2024年省科学技术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5042

邮箱:1669436265@qq.com

校内联系QQ群:347304237

奖励业务咨询:省奖励办027-87135669

网络系统咨询:13545893291(省科技厅)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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