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申报

关于组织申请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17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申报条件

  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申报条件:


类型

子类型

申请人必备条件

面上类项目

青年项目(5万或8万,经费包干制,实施期限2年)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 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 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一般面上项目(5万或8万,经费包干制,实施期限2年)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 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不包含省联合基金、指导性计划)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重点类项目

杰出青年(30万,经费包干制,实施期限3年)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 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及其他限项规定(见后文)

5.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创新群体(50万,经费包干制,实施期限3年)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团队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 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群体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 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 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创新群体、联合基金等省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人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基金项目申请不超过3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2023年11月17日,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4.申请人若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基金面上类项目未获得立项资助的,不得申报2024年度省基金面上类项目。以后年度依此类推。

  5.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类项目及其相当层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省杰青项目。主要包括:

  国家级: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含青年项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含青年拔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青年长江)、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

  省级:楚天学者(不含楚天学子)、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省“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等。

  6.正在承担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2024年度省创新群体项目。已承担过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

  7.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三、项目要求及说明

  1.省基金继续实行无纸化申请,今年使用新申报系统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  (选择“个人登录”用户类型),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

  2.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类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3.申请创新群体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报书中须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指标

  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继续通过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实行总量控制。今年我校面上类申报名额92项,分配名额稍后发送至各学院。重点类项目分配名额另行通知。


五、项目申报流程

  1.获得所在学院的推荐名额。

  2.离线填报申请书(附件已上传)。其中审查意见表、申请书封面、依托单位审查意见三处需要盖学校公章,另外面上类项目不允许正高职称申报,申请书中请不要出现此类信息,此处为形式审查重点,请务必注意。

  3.审查意见表的审查意见请到科发院B1603签字,依托单位审查意见内容请自行拟定。

  4.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今年省厅的项目申报系统有所变化和改进,上传材料和需要打印、盖章的提示更加直观,项目申报人可登陆系统后点击“相关附件”查看。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填报申请书时推荐单位选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5.请申请人与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2.根据省厅申报要求,各单位分配指标中一般面上项目可以转为青年项目申报。

 3.请各单位尽快落实推荐人员名单,并于11月27日前反馈推荐人员名单,以便调剂。

 4.配套经费情况需据实填报。


七、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基金办 027-****5043

省厅联系人:基础处 李慧 027-87133631

省厅系统填报咨询 027-87265789、87268178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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