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学校区域引导专项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4-11点击:

各学院(课部、中心、所、实验室):

为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与学术卓越发展,整合学术资源,汇聚学术力量,引导教师聚焦长江流域科学研究,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度区域引导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经费来源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该专项采取后补助形式资助研究区域聚焦长江流域沿线,且获得国家基金项目资助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7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科学研究项目资助者(不含人才团队项目)。

2.研究区域为“长江经济带”涵盖地区,涵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

3.申请人为学校在册教师及在站博士后。

二、申请程序及过程管理

1.个人申报。申请人据实填写区域引导专项项目申报书(参见附件1),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报送科学技术发展院(行政楼401)。

2.项目遴选。科学技术发展院组织“地学长江计划”工作组专家遴选拟资助项目,确定资助强度,并在全校公示。

3.项目立项。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并完成立项程序,若有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者可合并立项或指定项目负责人。

4.过程管理。获资助项目过程管理、经费拨付、节点考核等执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规定。

5.结题考核。按期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研究任务并结题。

三、资助强度

本专项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2018年11月截止),学校根据资金情况、申请数量、项目类型等确定资助强度,最高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

四、联系人。肖平,行政楼401室,邮箱:xp1206@cug.edu.cn,电话:67885043。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区域引导专项项目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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