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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2015年度项目指南》

发表时间:2017-06-09点击:

一、设立宗旨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inopec)共同出资设立,目的是紧密结合我国石油、石化领域战略发展面临的若干重大技术难题和关键科学理论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研究,促进知识与技术、院所与企业的协同创新,培养石油石化科技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实施原则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之一,其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由NSFC和Sinopec共同管理,成立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管理委员会,负责整体规划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管理委员会下设由双方管理人员组成的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和日常管理。

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提倡学科交叉和产学研用结合,择优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和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在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领域内开展研究。

三、2015年度拟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2015年度重点支持以下三个领域的研究:

(一)页岩油气富集机理与勘探开发。

根据国内外页岩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发展趋势、研究前沿及制约我国海相页岩油气勘探、开发的地质理论和评价技术难题,2015年度拟开展四个方向研究,择优资助。

1.富有机质岩石烃类排滞主控因素与资源潜力;

2.页岩优质储层形成与保持机制;

3.页岩油气“甜点”预测的基础理论研究;

4.页岩油气流动机理、开发基础理论研究。

(二)碳酸盐岩层系油气富集机理与勘探开发。

根据国内外碳酸盐岩油气形成与富集机理、研究前沿以及制约我国碳酸盐岩油气勘探、开发的地质理论和评价技术难题,2015年度拟开展四个方向研究,择优资助。

1.烃源岩发育、演化与资源潜力;

2.碳酸盐岩储层发育机理及预测方法;

3.白云岩储层差异演化与油气差异富集机理;

4.油气保存机理及评价方法;

5.缝洞型碳酸盐岩开发基础理论。

(三)超低渗透油气藏开发理论与关键技术。

超低渗透油气藏由于渗透率很低,非均质性很强而开采难度大,采收率极低,且不同的超低渗透油气藏差异很大。根据目前国内超低渗透油气藏开发与技术现状,2015年度拟开展四个方向研究,择优资助。

1.非均质储层地球物理“甜点”识别与地质建模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

2.致密油气储层保护与无水压裂缝网形成机理研究;

3.超低渗透油气藏的渗流机理与提高采收率的基础理论研究;

4.深井、超深井及水平井的钻井基础理论研究。

四、2015年度资助计划

2015年度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计划安排项目“直接费用”2520万元,主要受理以上三个领域“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计划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0项左右,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及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项目。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为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5年11月16-18日16时。

2.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申请代码1”选择D02、D03或D04,“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者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正文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6)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如涉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生产和技术秘密,应当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8)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为本联合基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便利条件。鼓励申请人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研究单位及企业联合申报本联合基金。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8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4.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地球科学部负责受理,并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完成后续工作

(1)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2)联合基金双方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地球科学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 编:100085

联系人:刘 羽

电 话:010-62327539

电子邮件:liuyu@nsfc.gov.cn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管理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邮 编:100728

联系人:关晓东

电 话:010-59968839

电子邮件:guanxd@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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