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

关于受理科研助理岗位申请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7-13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文件精神,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  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充分发挥学校科技育人的重要作用,我校印发了《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发〔2020〕21号)。根据文件精神,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类国家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和有充足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均可申请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研究生。为了做好该项工作并建立起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人员。要求各学院、科研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做好科研助理岗位的设置、发布、招聘、体检、相关材料的报送和日常管理等。学校建立工作QQ群,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加入,QQ群号会在科研秘书群里发布,QQ群不对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助理开放。

二、申请人体检。采取先组织体检再签订合同的方式。学院或科研单位为初步入选的科研助理申请人开具“科研助理体检通知单”,申请人凭体检通知单和体格检查表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注意事项:

1、暑假期间,学校安排体检时间为7月15日、8月12月、8月26日,体检一般安排在上午10点之前进行。

2、体检当天早上不要进餐,需空腹体检。

3、体检流程:持通知单和体格检查表到校医院一楼大厅挂号—>保健科(三楼)领取缴费单—>一楼大厅缴费—>到各个科室进行体检—>所有项目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单交回到保健科。

三、提交材料。人事处到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果并进行审核,然后向学院、科研单位反馈通过人员名单。科研助理申请人向拟聘学院和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意向申请表》一式一份;

2、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和拟聘学院或科研单位名称)。

学院、科研单位对以上材料审核,签字盖章后交到科学技术发展院。

、返回合同人事处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后,通知学院和科研单位领取。

五、业务咨询:

科学技术发展院 田永常 67885043,办公地点:教学综合楼B1613室;

人事处 周立新 67885038,办公地点:教学综合楼B1505室。

 

以下附件会发布在工作QQ群里:

1、科研助理体检通知单和体格检查表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意向申请表》

3、劳动合同

科发院 人事处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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