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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9-01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4)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在线打印的《申请书》1份,并加盖公章。
  (2)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套。
  寄送地址:科学技术发展院社会科学处(行政楼403)。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附件:
  2. 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申请书(供填报参考,申请书由申报系统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论证内容后生成)
  3.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由申报系统打印)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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