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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基金委《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现就我校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填报工作要求如下:

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请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本通知要求完成结题报告的填报和提交工作。结题报告是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也是结题审查的主要依据以及绩效评价的主要基础,要求负责人认真如实填报。《结题/成果报告》由摘要、正文、研究成果目录和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电子附件目录等组成。

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决算说明书及经费决算表的填报见决算表填报及形式审查要点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其他注意事项 

1.附表: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如有论文发表,学术论文栏 应当有数据;如有人才培养,人才培养(人)栏 应当有数据;举办学术会议次数及参加人数强调举办情况、填报参会总人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强调参加情况、填报课题组参会人数。

2.最后一项是电子附件目录,它是由基金委系统根据负责人上传的附件自动生成的,一般不应为空,应包含以下内容:

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3.项目负责人应于4月10前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暂不提交纸质材料。

 对于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在4月2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请于4月10前把姓名、学院信息发送到kyc10@cug.edu.cn

4.根据目前的管理规定,结余经费继续留在原经费卡使用,但要求于2022年10月上旬前用完。结余经费用于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不能用于发放绩效。

5.基金委准予结题通知一般在5月份下达,届时学校会把原经费卡上的预算控制取消。

 

咨询:科技事务中心 田永常 67885043

科发院

2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