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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指导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只能申报指导性项目,限报10项,省厅没有经费支持,无经费保障的项目不得申报。

申报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要求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反馈申报意向,学校根据申报意向确定申请人并分配申报账号,申请人须于10月24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申报网址:http://gxkj.e21.edu.cn/xmgl/login.php

省教育厅通知及相关附件

咨询:自然科学处 田永常 67884037

                                  科发院

2018.10.11